告高市衛生局防疫措施違法索賠 龍發堂敗訴
2019/7/31 18:00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31日電)高雄市龍發堂民國106年爆發群聚感染事件,市府衛生局公告「只出不進」移動管制等防疫措施,遭龍發堂與信眾35人提告違法索賠。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處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設於高雄市路竹區龍發堂,106年7月起陸續發生阿米巴痢疾及肺結核的群聚感染事件,被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為控制疫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先後公告原告龍發堂為阿米巴痢疾及結核病的法定傳染病流行地點,執行至龍發堂符合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精神衛生法、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範為止。
市府衛生局並命龍發堂應落實傳染病相關防治事宜,且為預防機構內感染及群聚事件,應恪遵「人員移動管制只出不進」的防疫準則,以減少疫病交叉傳播風險及遏止疫情擴大,必要時撤離高風險住民,以有效遏止疫情擴散或併發生命危害。
龍發堂等蔡姓信眾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市府衛生局公告違法,並請求賠償每人新台幣5萬元及利息。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結,認為龍發堂同時爆發阿米巴痢疾、肺結核群聚疫情,因有擴大蔓延之勢,且對衛生局輔導、協助及建議相關防疫措施推諉,衛生局即以「行政指導」方式請龍發堂落實「只出不進」移動管制防疫措施,避免進出人員可能受到生命、身體健康的危害。衛生局防疫措施於法並無不合,判處龍發堂等敗訴。全案可上訴。(編輯:翁翠萍)1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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