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丈夫違法案件行賄 婦人涉貪污罪被起訴
2019/7/23 12:56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3日電)台中市婦人林小莉前年12月間,因丈夫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在環保局稽查時,將裝有現金的紅包放置在公務車內行賄,經稽查人員陳報,檢方今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將她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婦人林小莉的丈夫陳男,於民國106年12月8日,向不知情地主租用台中市太平區土地,租賃期間陳男未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卻將廢水管、塑膠杯、馬桶破碎物等不能再利用營建廢棄物堆置在租用的土地並掩埋。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環境稽查大隊接獲民眾檢舉後,106年12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隔日並進行開挖作業,經挖土機開挖後,果真發現大批廢棄物,稽查人員當場在稽查紀錄表上記載稽查結果,並要求陳男簽名確認。
林婦趁稽查人員忙碌之際,將裝有新台幣1萬2000元的紅包,放置在環保局公務車內,並向稽查人員表示「讓我拜託一下,就請你們高抬貴手」、「看能不能不要這樣寫,我請喝涼的,今天如果不夠止渴再跟我講」,要求免予移送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
待稽查人員要離開時,發現車上裝有現金的紅包袋,立即陳報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政風室,由法務部廉政署移送偵辦。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據證人證詞、稽查紀錄表與紅包等證物,今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將林婦起訴;陳男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部分,經台中市環保局告發後,檢方於107年偵辦並起訴。(編輯:陳俊碩)10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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