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遭彈劾 法務部:不容監委介入偵查內容
2019/5/16 23:41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6日電)監察院日前以認事用法有重大違誤等理由彈劾檢察官陳隆翔。法務部今天晚間表示,檢察官偵辦案件時的法律見解等偵查內容的判斷,屬司法權核心,不容監院以彈劾方式介入。
監察院14日以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於彰化地檢署任內,偵辦曲棍球協會相關人員侵占公款案件時,認事用法有明顯重大違誤,並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對陳隆翔提出彈劾。
法務部今天深夜發出新聞稿,表示基於維護檢察權獨立及捍衛檢察官依法行事的堅定態度,呼籲應依權力分立的憲法精神,有關檢察官偵辦案件時的法律見解等偵查內容之判斷,屬司法權核心的一部分,監察權應受到限制,實不容監察院以彈劾方式介入處理,方符憲政體制。
新聞稿指出,部長蔡清祥昨天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公開採訪及立法委員公開質詢時,均嚴正聲明,支持檢察官依法行事,並呼籲監察權與檢察權應互相尊重各自職權行使。
法務部表示,部長昨天下午也重申,只要檢察官在職權範圍內依法做出的決定,法務部都會全力支持,並明確回應沒有所謂陳檢察官的缺失是經法務部認證,請外界勿斷章取義,監察權與檢察權應互相尊重。
法務部指出,今天上午收到監察院彈劾案文後,本於司法行政監督立場,已責由檢察司盡速釐清彈劾內容,以資後續因應處理。(編輯:張佑之)10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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