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走私21公斤海洛因逃亡17年 男遭判無期徒刑

2019/1/31 15:3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1日電)檢調89年間於當時的高雄縣大寮區破獲海洛因走私案,查獲海洛因磚60塊、重達21公斤。主嫌鍾增林逃亡17年後返台遭逮,二審遭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新聞稿指出,鍾增林於民國89年間與香港籍男子曾國財共同前往泰國購買海洛因磚,以橡膠夾藏毒品,利用海運運抵台灣,由黃姓同夥承租藏置倉庫。

黃姓同夥89年5月29日將毒品運往大寮一處倉庫時,遭檢調當場查獲,最後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而鍾增林則早於同年月19日搭機出境,直到106年間因罹癌返台遭逮捕。

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法院二審均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鍾增林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鍾增林坦承犯行,與多名證人指述相符,且有扣案毒品與鑑定報告等證據為證,而鍾增林事前共同謀劃犯案,參與犯行程度極深,上訴辯稱參與程度甚微,理由不足採信。

最高法院認為,鍾增林運輸毒品數量龐大,一旦流入市面將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毫無值得同情或情重法輕之處,二審判決並無違法,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方沛清)108013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