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兵役赴美滯留16年 返台遭判刑6月
2025/1/2 21:36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日電)桃園潘姓男子在徵兵前赴美,滯留16年至去年持美國護照回國,得知被通緝後投案;桃園地方法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刑6月、緩刑2年,需支付公庫新台幣30萬元、服240小時義務勞務。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現年37歲的潘男為逃避徵兵,在民國97年9月25日佯藉出國觀光名義離境,且未於同年11月25日前歸國,自此滯留海外未歸。
起訴書指出,當時的桃園縣桃園市公所在同年12月18日將「命其應即刻返國接受徵兵處理」通知送至潘男戶籍地,98年7月9日、14日又2次將「役男體檢」通知送至潘男戶籍地,但潘男始終未返國接受徵兵處理,直至已逾役齡後,才在去年7月31日持美國護照返國。
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潘男明知役齡男子皆有依法服兵役的義務,卻經以觀光名義核准出境後,長期滯留國外不歸,破壞兵役制度之公平性,損及潛在的國防動員兵力,所為實非可取。
桃院審理時,法官考量潘男犯後坦承犯行,並主動至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文自派出所投案,併兼衡本案犯罪行為所生危害等情狀,日前判處潘男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可易科罰金,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30萬元,以及提供240小時之義務勞務。(編輯:李淑華)1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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