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化底渣堆置 古坑鄉代會限期遷移
2017/4/21 14:04(4/21 14:49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1日電)雲林縣垃圾委外焚化1公噸,交換條件運回1.8公噸底渣,古坑鄉居縣內之首堆置2172公噸,鄉民代表會質疑汙染環境,今天限期520之前遷移,否則不排除擴大抗爭。
雲林縣有林內焚化廠但因環評爭議而未啟用,垃圾委外焚化交換條件運回底渣,4月初在雲林縣議會臨時會,被批評是不平等條約,揚言拒收底渣、發動抗爭等。
雲林縣政府表示,運回底渣是資源化產品,依環保署「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抽驗,已運回約5000公噸,未來將廣泛使用在公共工程。
但是雲林縣已運回的底渣,至今未見動靜,其中以堆置在古坑鄉2172公噸最多,其次虎尾鎮、口湖鄉的垃圾轉運站等地。
古坑鄉長黃意玲說,依法辦理提供空間暫置,底渣是檢驗安全的,「我都敢摸了」,並不可怕,希望鄉民不要恐慌,請放心。
不過,鄉長的保證,古坑鄉民代表會並不領情,今天在臨時會中,包括主席鄭和義等多名代表質疑僅以帆布覆蓋,可能汙染環境及水質,要求鄉公所在1個月內、5月20日之前清運他處,否則不排除擴大抗爭。
雲林縣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正在盤點縣內施工中和規劃中的工程,只要可以使用低強度控制性混凝土,將改用底渣,並已研擬「雲林縣使用焚化爐底渣自治條例」草案,送交議會審查,期以達到底渣去化。10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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