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空污 環保署擬加嚴汽機車排放標準
2016/5/5 10:55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5日電)台灣空污日漸嚴重,環保署規劃在民國108年實施汽機車第6期排放標準,加嚴目前粒狀污染物濃度標準外,也新增粒狀污染物的數量標準。
台灣的空污時常拉警報,其中污染源之一就是汽機車廢氣,對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劃將在108年9月1日起實施汽車第6期排放標準。環保署空氣保護暨噪音管制處簡任視察胡明輝表示,預計第6期的汽油小客車的粒狀污染物濃度標準,將從目前的每公里5.0毫克,下修到4.5毫克,粒狀污染物的數量也有更嚴格規定。
除此之外,柴油車部分第6期都有更嚴格的相關標準,像是柴油小客車的碳氫化合物+氮氧化物從現行的每公里0.23克,下修到每公里0.17克,氮氧化物從每公里0.18克,下修到0.08克,粒狀污染物濃度從每公里0.005克,下修到0.0045克。柴油車的測試方式也隨著歐盟有所更改。
機車部分,第6期將從106年1月1日起實施,除了要求車上都必須裝車上診斷系統,以監測防空污裝置是否有正常運作外,其他排放標準也有加嚴。除此之外,也新增上年度總銷售量達1萬輛以上的業者,須有20%以上引擎族數量,符合惰轉熄火功能機車、複合動力電動機車或電動機車的車型 。
胡明輝說,屆時開始實施第6期標準後,所有新生產和進口的汽機車都必須符合新標準,不過會有1年的緩衝時間,才會向業者開罰。
根據統計,台灣每年的汽車新車售出40萬輛,機車一年有70萬輛,而據了解目前市售的汽車車款僅少數有達到未來規劃的第6期標準。10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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