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黃仲崑酒駕繳12萬罰金 大嘆很傷

2016/1/30 15:43(1/30 16:2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藝人黃仲崑去年8月涉酒駕被逮並遭檢方起訴後,法院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12萬元確定;黃仲崑今天赴台北地檢署繳交罰金。

黃仲崑經檢察官訊問後受訪表示,已付款12萬元「很傷」,自己不良示範,該受處罰,酒後開車是萬萬不可以做的事情,他的狀況可讓人引以為誡。

黃仲崑去年8月6日凌晨1時許,在台北市大安區住處附近酒後駕車,轄區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員警巡邏時發現攔查,發現黃仲崑酒測值達0.88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警方表示,黃仲崑和友人在住處飲酒,喝了2瓶啤酒後,想把汽車移置停車地點,才出門移車,卻遇到攔查。

黃仲崑到檢方偵查庭時,坦承酒駕並供稱前一晚晚間9時至12時,與朋友在大安區住處附近的餐廳喝酒3小時,他後來開車是要去位於士林山上的戶籍地。10501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