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未得標 林錫山涉先廢標再助得標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涉電腦採購弊案遭聲押禁見,北檢今天指出,林男從102年起就犯案至今,還曾配合將已決標採購案廢標,再依廠商建議招標並護航得標,林男收賄達上千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值班法官已閱卷,訂於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不公開審理),再決定准駁。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張介欽指出,偵辦立法院資訊處資訊系統採購舞弊案,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宗豪等人,昨天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等單位超過160人,兵分19路搜索立法院秘書長室、資訊處及業者辦公室等地,當場在祕書長林錫山的辦公室等處查扣新台幣600餘萬元,同步傳喚林錫山等涉案人及證人共33人。
其中林錫山、秘書長室科長陳亮吟、網遠公司實際負責人李保承及業務經理林明玉等4人,經承辦檢察官訊問過後,認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交付賄賂、政府採購法及涉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重大,涉犯重罪,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今天上午8時40分,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林錫山妻子劉馨蔚等9名被告雖也犯罪嫌重大,但對相關案情已做說明,無羈押之必要,因此諭知200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並發佈境管。
張介欽指出,本案是調查局北機站於民國102年12月間受理具名檢舉後,於103年1月間報請北檢指揮偵辦,經蒐證發現林錫山涉嫌於民國102年間起至105年1月間止,就立法院資訊處擬對外公開招標的多項採購案件,要求立法院資訊處陳姓處長、郭姓前副處長及相關承辦人員,配合網遠公司所提出的服務建議書,編列採購案的預算、制定採購需求、產品規格及履約期間。
林男並將已經核定的招標文件內容、參與競標的廠商家數及名稱等應秘密事項,洩漏給李保承及林明玉;或對於網遠公司未得標的採購案,配合將已決標的採購案廢標再依據網遠公司的建議制定招標文件,使採購案僅能由網遠公司參標及得標後,收受賄賂,合計達上千萬元。
張介欽指出,最近一次的採購弊案於105年1月間完成蒐證,相關案情已經完整,時機成熟又涉案的部分公務員於近期陸續退休,立法院新會期即將開議,檢方為及時保全證據,昨天展開偵查行動。
至於媒體報導,北檢準備於總統大選前發動搜索,卻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時,一度遭駁回等情。張介欽指出,與事實不符,實際上檢察官雖曾於這次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聲請執行的日期也定在本週(1月18日至22日),並無在選舉前執行搜索的規劃,後來遭法院駁回,是因程序事項上,雙方有所歧見所致,北檢於1月18日補充理由後,再度聲請搜索,即獲法院許可。
此外,對於媒體報導,本案1名白手套因和盤供述,獲轉為污點證人部分,北檢表示,並無此事,本案持續偵辦中。10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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