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7死火場 縣府調查:不得住人
2015/12/27 19:25(12/27 21:13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7日電)苗栗後龍鎮鐵皮屋大火,生還者向警方表示,當晚只有聊天「摺紙船」,沒有辦法會,死亡的7名女性都睡在2樓;但苗栗縣府指出,火警現場使用執照為農業用途,依法不能住人。
起火的鐵皮屋為豬舍改建,承租鐵皮屋的劉姓男子與逃出火場的生還者都向警方供稱,昨天晚間回到該處,大家除聊天外,就只有「摺紙王船」,並沒有舉辦其它法會,1樓客廳則是有點燃油燈,睡覺前是否熄滅,劉男表示「不清楚」。
苗栗縣消防局火場鑑識小組進入火場勘查,初步判斷起火點應在1樓位置,該處有一個變電箱,是否為電線走火或是有其它因素導致引發火舌,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指出,被燒得剩下骨架的鐵皮屋,民國82年核准使用,申請使用執照為豬舍2棟、飼料室、污水處理室以及倉庫各1間;農業處長許滿顯表示,這些都屬於農業設施,依規定「不能住人」,如果確定違規使用,將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10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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