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濟部次長侯和雄獲准假釋 近日出獄
2015/6/6 15:24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前經濟部次長侯和雄被控「鏡面水庫工程」弊案及侵占協會會款遭判刑確定,應執行6年2月,他入獄服刑表現良好,矯正署日前核准他的假釋案,近日將出獄。
法院判決指出,侯和雄利用擔任高雄市南台灣產業科技推動協會理事長機會,要求協會人員各將新台幣20萬元及15萬元,匯入侯和雄的兒子帳戶,侯和雄當成平常買賣股票資金,民國100年4月,最高法院判決侯和雄的2個業務侵占罪確定,刑責各為8月和6月。
侯和雄另被控擔任經濟部常務次長時,關說自來水公司「鏡面水庫工程」等案,102年4月遭最高法院判刑5年2月徒刑確定;法院後來就兩確定判決,裁定應執行6年2月。
侯和雄目前在武陵分監擔任環境組作業,至今總服刑過半,在監期間服從監所教化,未有違規紀錄,表現良好,日前被提報假釋獲准。10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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