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取締指罵員警 下場是上銬送辦
2015/5/20 17:29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0日電)23歲的葉姓男子開車搭載友人,被執行取締酒駕勤務的高雄市警方發現副駕駛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準備舉發時,葉男不僅一再挑釁,並對員警比手指罵粗話,被上銬帶回送辦。
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今天表示,於六合二路與瑞源路口設置路檢管制站,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發現葉男所駕駛的自小客車副駕駛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員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攔停並查證身分。
警方另要求駕駛人葉男出示證件及查證身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時,葉男一再挑釁,不斷比手指罵粗話,被員警上銬後仍不斷飆粗話,被員警帶回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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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葉男對值勤員警講粗話,都經攝影機全程蒐證並錄音錄影,員警取締執法合乎程序規定。
警方指出,葉男依事實構成刑法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罪,員警當場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逮捕,並告知刑事訴訟法第95條三項權利。警察嚴正執法並捍衛公權力,不容侮辱公務員。10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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