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弊案 二審完成分案
2015/4/22 13:30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2日電)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合宜住宅弊案,一審被依貪污等罪判刑19年。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分案,由法官郭豫珍承審。
高院今天分案,本案受命法官為郭豫珍、陪席法官李麗珠、審判長劉嶽承,將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中,李麗珠目前承審不少社會矚目案件,包括八里雙屍案、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等。
台北地院審結合宜住宅弊案,依貪污等罪判處葉世文1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3317萬餘元;遠雄董事長趙藤雄4年半,併科罰金90萬、褫奪公權2年。同案被告遠雄建設前副總魏春雄,判刑4年,併科罰金50萬元。
案經上訴,葉世文日前在高院移審庭請求交保,表示患有心臟病及高血壓,若逃亡形同死路一條;但高院審酌他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繼續羈押。10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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