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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嗆縱火 偷車賊遭訴

2014/12/1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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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19日電)一名假釋中的蕭姓男子開著偷來的車子,到加油站加油後持打火機作勢要點火,還拿加油槍與警方對峙,今天遭檢方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37歲蕭男於8月14日假釋出獄後,11月1日在桃園見一輛自小客車車門未鎖,且車鑰匙未取走,蕭男便逕自將車開走,並將車主皮包的現金及證件等物品一併竊取。

起訴指出,蕭男竊取車輛後即南下,並在國道上因超速遭警攔停開立超速罰單。蕭男竟又以日前在工地拾得陳姓同事駕照,在罰單上偽簽陳男姓名。

蕭男抵台中後,因施用安非他命而意識不清,在中、西區撞擊5部自小客車、8部重機車後逃逸。蕭男又前往加油站購買新台幣15元汽油裝到自備的寶特瓶內,並將車停在加油站內不肯離去。

警方獲報前往現場,蕭男一手持裝有汽油的寶特瓶,另一手持打火機作勢要點火燃燒,現場僵持約50分鐘後,蕭男突然駕車至加油槍位置,並拿取加油槍與警方對峙,幸警方趁隙奪回加油槍,並將蕭男拖出車外合力逮捕。

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依公共危險、竊盜、偽造文書、侵占等罪將蕭男起訴。10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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