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居留條件相對寬鬆引擔憂 陸委會:審慎研議
(中央社記者吳柏緯台北24日電)港澳人士來台居留與定居,部分規定較其他外籍人士寬鬆,在香港國安法通過後逐漸出現過於寬鬆的疑慮,有學者建議應將港澳與外籍人士的規範一致化。陸委會今天強調,會在維護國家安全前提下審慎研議相關法規。
根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港澳條例)規定,港澳人士滿足特定條件即可申請在台居留、定居,其中部分限制較其他國家人民寬鬆。然而在香港國安法通過後,較為寬鬆的限制也引起中國大陸藉此「洗人口」的擔憂,因此有些人呼籲應檢討港澳人士在台居留、定居相關規定。
陸委會今天以書面回覆中央社時表示,為防範中共利用中國大陸人民轉換為港澳居民來台居留、定居,對台灣社會進行滲透、干擾等行為,內政部已於民國109年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對於原為大陸地區人民、現任或曾任職中國大陸黨政軍者的港澳居民申請來台居留、定居,須經跨部會聯審,且得不予許可,以加強安全查核,維護國家安全。
陸委會指出,香港國安法通過以來,確實有許多人士對於港人居留定居條件是否寬鬆感到疑慮。政府對於外界意見都有注意,也會對於相關法制進行檢討,將持續蒐集意見,會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及整體國家資源合理運用下審慎研議,並先與各界充分諮詢與溝通,凝聚社會最大共識。
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助理教授王智盛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過去制定港澳條例時的時空背景已經和現在大不相同。現在情勢變遷有安全憂慮,而寬鬆的政策方向可能給予港澳人士過度的期待,同時令其他國家的人覺得政策不一致,「既然有這麼多過去設計這項制度時沒有的複雜原因,因此應該配合現在的實際情形通盤檢討」。
他認為,要讓法規有一致性「外國人是怎麼規範,港澳人士就怎麼規範」,整體性考量不但符合移民政策也符合國家安全需求,這應該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公約數。(編輯:邱國強)114022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