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卡盜刷專買名牌包 潮男遭訴
2014/12/14 16:3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就讀美容科、打扮新潮的19歲王姓男子被控多次在運動中心偷皮夾,再赴精品店買名牌包。北檢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王男。
檢方指出,王男今年8月間在台北巿中正運動中心偷走一名被害人的皮夾,內有新台幣1萬元現金及多張信用卡,他隨後前往大安區的一家精品店,盜刷5萬元買下HERMES手提包及MIU MIU紅色漆皮皺摺包。被害人後來報警。
警方循線查獲王男涉有重嫌,前往王男家中搜索,當場查獲這兩個包包,但發現還有CELINE、GUCCI、CHANEL等多個包包,以及多張其他被害人的信用卡及證件等,擴大追查發現,王男犯案12起。
警方發現,王男作案前,會先在運動中心四處游走觀察,趁客人下池游泳或沐浴的空檔,竊取他們隨身攜帶的皮包,得手後立即逃離運動中心,並迅速持被害人的信用卡至各大百貨公司專櫃盜刷買名牌包、服飾等精品。
王男沒有前科,到案後坦承犯案,辯稱自己沒有經濟能力,但因為喜愛穿戴精品,才犯下竊盜及盜刷案。
檢方偵辦期間,王男父母出面與被害人及銀行談和解,並賠錢,已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部分仍在洽談中。
檢方指出,王男12次犯行中,盜刷金額逾80萬元,涉犯竊盜、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分論併罰。10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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