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米亞危機記憶猶新 俄烏邊界又瀰漫煙硝味
(中央社基輔22日綜合外電報導)俄羅斯承認烏東2個分離地區為獨立國家,國會上議院聯邦院接著應總統蒲亭要求批准對外用兵,以支持烏東分離派人士後,世人除聚焦蒲亭有何圖謀,也不禁想起2014年俄國併吞克里米亞半島的危機。
克里米亞半島(Crimea)地處黑海(Black Sea),僅在北邊以狹長土地與大陸連結,半島東端幾乎觸及俄羅斯。
這座半島在1954年被前蘇聯領袖赫魯雪夫(Nikita Khrushchev)劃給烏克蘭,使克里米亞成為烏克蘭一部分。然而當地的200萬人口中,有近6成自認是俄羅斯人。
此外,在遭俄國併吞前,克里米亞南岸港市塞凡堡(Sevastopol)即是俄國黑海艦隊基地。烏克蘭前總統亞努科維奇(Viktor Yanukovych)2010年當選總統後,同意把港口租借期展延至2042年。
然而2013年底至2014年初,烏克蘭爆發親歐洲聯盟(EU)示威運動,俄烏兩國關係丕變。
2013年11月,亞努科維奇為與俄國建立更密切的關係,中止對歐盟的歷史性貿易與政治協定談判,此舉引發親歐反對派團體抗議,數以萬計示威群眾走上烏克蘭首都基輔(Kiev)街頭並占領獨立廣場(Independence Square)數個月,要求舉辦新選舉。2014年2月22日,亞努科維奇遭烏克蘭國會罷黜。
這時俄羅斯總統蒲亭(Vladimir Putin)下令駐紮在烏克蘭邊界附近的武裝部隊高度警戒,克里米亞開始騷動。幾天後,親俄武裝分子攻占克里米亞首府辛費羅波(Simferopol)的議會及政府大樓,升起俄羅斯國旗。
俄國上議院議長還說,莫斯科可派出「有限」軍隊到克里米亞,確保俄國黑海艦隊及公民的安全。
2014年3月,克里米亞議會率先宣告脫離烏克蘭獨立。緊接著3月16日,克里米亞舉行入俄公投,結果超過96%同意加入俄羅斯聯邦,投票率逾8成。3月18日,蒲亭與當地領袖簽署條約,使克里米亞半島成為俄國的一部分。
當時蒲亭告訴群眾,克里米亞地區終於回歸祖國,克里米亞與塞凡堡將回到俄羅斯懷抱,他還宣稱「不希望烏克蘭分崩離析」,但「西方在烏克蘭問題上已經越線」。
而蒲亭政府不僅趁著烏克蘭政壇出現權力真空兼併克里米亞,同時也支持烏克蘭東南部頓內茨克(Donets)、盧甘斯克(Luhansk)的親俄分離主義者至今。
七大工業國集團(G7)早就表示克里米亞公投將「不具法律效力」。蒲亭與克里米亞領袖簽署條約後,白宮與歐洲各國隨即譴責俄國,緊接而來的制裁包括禁止俄國和克里米亞官員和政治人物入境歐盟、美國與加拿大;日本也終止軍事、太空、投資、簽證規定相關談判。
俄國則對美加官員祭出反制裁,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貝納(John Boehner)、參議員馬侃(John McCain)、美國前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的顧問皆入列;俄企也開始從西方銀行撤資,以免資產遭凍結。
隨著西方擴大制裁幅度,俄國富豪商業利益備受打擊。信評機構惠譽(Fitch)與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下調俄國評等展望,導致俄國資金大舉外逃,2014年前3個月就有多達700億美元外流,比2013年全年資金外流量還多。
時任俄國經濟部長伍留卡耶夫(Alexei Ulyukaev)坦言,引進產業制裁將使俄國經濟成長嚴重下滑、投資量將進一步萎縮、通膨將上升,而政府歲收與存底也將減少。
「莫斯科時報」(The Moscow Times)報導,俄企自2014年歷經多輪戰事與制裁恐慌,專家表示,外國投資水準可能永遠無法回到併吞克里米亞半島前的程度。
現在俄國與西方又因烏克蘭議題僵持不下,俄股與俄國貨幣盧布幣值暴跌,企業菁英也只能默默準備損失大筆資金,並面對西方的新一輪制裁。
半島電視台(Al Jazeera)分析,蒲亭之所以現在劍指烏克蘭,可能也跟2014年局勢有關。
現在許多俄國人拒絕接種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又不滿疫情帶來的經濟困境,使蒲亭支持率節節下滑。克宮可能是想起當年併吞克里米亞半島後,衝高到近9成的支持率;而且打仗或升高對抗情勢,可能有助轉移民眾對國內問題的關注,提升蒲亭支持度。
蒲亭現在的行動也可能有其經濟理由。俄國等前蘇聯國家2000年發起的自由貿易組織歐亞經濟聯盟(Eurasian Economic Union)普遍被視為蘇聯再興的第一步。
分析人士說,據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Paul Krugman)的理論,要創造自給自足的市場需要約2億5000萬人口;烏克蘭擁有4300萬人口和高額農工產出,原應是歐亞經濟聯盟順利運作的一環,但烏克蘭卻拒絕加入。
蒲亭曾多次宣稱,俄羅斯人和烏克蘭人是「一個民族」,烏國與白俄羅斯同屬「俄羅斯文明」的一環。但烏克蘭歷經2005年與2014年革命,兩次都對俄羅斯霸權說不,並尋求加入歐盟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兩國之間的緊繃關係,恐怕不是一時半刻能夠舒緩。(譯者:楊昭彥/核稿:施施)111022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