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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兒長達7年 新加坡狼父遭判坐牢28年鞭刑24下

2020/8/21 17:44(8/21 17: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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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新加坡21日綜合外電報導)一名48歲的新加坡男子性侵親生女兒長達7年,昨天遭新加坡法院判刑28年,外加24下鞭刑。這名男子在女兒7、8歲的時候就開始性侵她。

新加坡媒體報導,法官表示,這名男子利用父親權威,不當對待年幼孩子以滿足自己的性需求。在女童應享受無憂無慮生活的年紀時,卻長期遭到父親性侵。

法院指出,這名男子是自雇人士,他趁現年46歲的妻子不在家的時候,對大女兒下手,還警告女兒不能告訴任何人。為保護受害者,法官要求媒體不得報導被告姓名。

男子在女兒只有7、8歲的時候,開始強暴她,直到女兒14歲。有時候,他還會拿手機裡的色情影片給女兒看。

男子坦承犯下強暴女兒的罪行。

報導指出,受害的大女兒今年將滿17歲。她在2017年年底向母親透露自己小時候曾被性侵,母親隨後帶她到警局報警。

接受調查期間,她向警方坦承遭受父親性侵。父親之後被逮捕。(譯者:侯姿瑩/核稿:楊昭彥)1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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