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新北收費機車格11/1起可停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

2024/9/20 19:0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20日電)全國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為電動自行車)須於11月29日前強制掛牌納管,新北市交通局說,11月1日起開放已懸掛牌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停放路邊收費機車格,比照機車收費。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技正陳錦民今天說,先前微型電動二輪車只能和自行車一樣停在自行車停車區,或附近沒有自行車停車區的機車格,並禁止停放在收費機車格。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陳錦民說,近來發現有越來越多未合法掛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占用收費機車格,造成部分收費機車格不公平、低效率使用,機車族也有不少抱怨。

陳錦民表示,全國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於11月29日前強制掛牌納管,考量路邊機車格實施收費管理是為讓有限公共資源公平共享,新北將自11月1日起開放已懸掛車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可停放至收費機車格,並比照機車收費;若未掛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停放,警方將依規定取締拖吊。(編輯:張銘坤)113092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