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雲林縣府函文能源署 要求再生能源總量管制

2024/9/15 15:31(9/16 18:1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圖為太陽能板。(圖取自Unsplash圖庫)
圖為太陽能板。(圖取自Unsplash圖庫)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雲林縣15日電)雲林縣府7月31日發函經濟部能源署,要求擬訂再生能源總量管制作為及主管機關同意函審查作業規範,發文至今尚未收到任何回復,目前縣府仍依相關規定受理申請案件中。

縣府建設處今天發布新聞訊息表示,近年來地面型太陽能發電廠大量設置於農牧用地,對在地居民、環境生態及農業發展常有影響;且發電業建置升壓站及儲能系統,無須辦理環評程序,導致申請案常有陳抗情形。

而且,有關電廠籌設許可及施工許可核定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能源署,按現行電業法無明文規定核發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函或電業管制機關同意文件的相關審查規定。

因此,雲林縣政府請經濟部能源署針對再生能源發電設施建置應採取總量管制因應作為,並擬訂主管機關同意函審查作業規範,讓各地方政府有所依循。

建設處強調,縣府7月底發文至今尚未收到任何回復,目前仍依相關規定受理申請案件中。

建設處表示,為順利推動國家能源政策,已於明天邀請能源署、雲林地檢署及沿海四個鄉鎮公所辦理座談會,以期透過座談會,讓中央及檢調相關單位能更瞭解目前地方推動國家能源政策所遭遇的問題。(編輯:李淑華)113091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