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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酒店舞廳解禁 75家核准6/1起復業

2020/6/1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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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日電)國內疫情趨緩,台中市政府從5月25日起受理酒店及舞廳申請復業,市府今天表示,到5月29日截止,共有75家獲核准,可於今天起復業,但仍需配合相關防疫措施。

武漢肺炎(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期間,酒店及舞廳被要求暫停營業,在疫情趨緩後,台中市政府宣布酒店及舞廳可以申請復業,市府統計指出,全市91家酒店及舞廳,到5月29日為止,申請復業者共83家,經核准復業申請75家,可於今天起復業,其餘8家仍在審查中。

對於核准復業的業者,台中市衛生局表示,除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防疫新生活」指引,同時要求業者落實實名登記制、量測體溫,並於場所內提供洗手設備或乾洗手消毒液、公告營業空間容留人數、場所內所有人員均應戴口罩或保持社交距離,業者若未遵守,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最重可處歇業處分。

市府指出,舞廳、酒店、酒吧及有提供陪侍服務的特定行業復業後,市府經發局、衛生局、都發局、消防局、警察局等相關局處所組成的聯合稽查小組,將全面抽查公共安全及防疫措施執行情形。若查獲業者違反規定,則廢止復業許可,業者須於1個月後始得再行申請復業。(編輯:卞金峰)1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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