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擋土牆砸死人 地主恐涉刑責
2016/6/17 22:35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7日電)一輛貨車行經新北市三峽區紫薇路,不幸遭擋土牆坍石砸爛,造成2死1傷慘劇,陳姓地主涉違法擅自施作擋土牆釀禍,恐面臨最高10年的刑責。
這起意外發生在三峽山區道路,3被害人在風雨中開貨車經過時,疑雨後土石鬆軟造成擋土牆混凝土石塊崩坍,當場幾乎將正在擋土牆邊的貨車壓扁砸爛。
警消獲報趕往救援,40歲曾姓及51歲黃姓男子受困在被擠壓變型的貨車前座,已無意識,另名坐在駕駛座的48歲林姓男子因車廂及車門嚴重扭曲而受困。
經警消破壞車體後,位駕駛座的傷者約6時脫困後送醫治療,意識清楚但多處骨折,自稱是開車經過遇到意外。另2人年約30到40歲,隨後被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意外發生時,案發路段下方正由三峽區公所施作邊坡工程,但經公所人員到場了解並表示崩坍的擋土牆為私人工程,已涉違反水土保持法,農業局也派員會同警方展開偵辦,以釐清責任。
警方調查,晚間傳訊年約59歲的陳姓地主到案說明,初步了解陳男去年11月買下附近山坡地,但因區公所施作道路下方邊坡工程,讓他的土地有滑落流失情形,才自行雇工施作擋土牆,沒想到卻發生坍塌意外。
農業局表示,陳姓地主如果違法施作擋土牆,將依涉嫌違反水保法函送法辦,依法若致生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設施者,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於死,恐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10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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