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路口監視器 警:不是用來開罰單
2016/1/30 18:20(1/30 19:53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30日電)網路瘋傳屏東市新設路口監視器,「踩線就罰款」,另有人用去年議員質詢交通罰單的影音搭配,指屏東縣政府把人民當提款機,縣警局長方仰寧澄清,監視器不是用來開罰單的。
屏東市最近新設路口監視器,網路瘋傳,提醒大家要注意,因為「一踩線就罰900元」,不久後,1個去年5月屏東縣議會議員劉淼松質詢交通罰單、標題為「把人民當提款機」的影音,也被瘋傳,影音還標有文字「就任滿1年已開出交通罰單4.6億元罰款,讓民眾安居樂業的好縣長」。
今天,由警察局長方仰寧和縣府發言人黃建嘉召開記者會,方仰寧表示,4億元是104年編列的歲入預算,近幾年大概編列的都是這個數目,但實際收的交通罰款是新台幣2億3800多萬元,除了民國101年收3億2800多元外,民國102及103所收都收2億餘元。
方仰寧表示,歲入預算是目標數,這幾年沒有達到目標數,縣長也沒說要處罰。
黃建嘉表示,劉淼松質詢時,因當時警局人員沒有搞清楚數據,才會有誤解。
黃建嘉和方仰寧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如果設雷達測速照相設備,需在前面樹立「前有測速照相」的告示,最近新設置被網路瘋傳的是維護治安和交通路況掌控的監視器,不能用來開罰單。
黃建嘉強調,縣府不會把人民當提款機,網路瘋傳不實數據影音已觸法,希望停止再傳。
方仰寧說,屏東警方不會為績效開罰單,只對闖紅燈、酒駕、嚴重超速及超載開罰單,輕微的違規多採勸導。
縣警局表示,目前全縣由警方設的監視器有3000多處、3872支,在屏東市新設77處、646支,另有7000多支為民間商家的監視器,都是用來維護治安和交通。10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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