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俋:三權比五權分立好 歡迎立法院提修憲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今天說,依權力分立原則,調查權是在監察院,若要破壞憲法設計,唯一途徑就是修憲,歡迎立法院提修憲;他個人的理念是三權分立比五權分立好,但修憲前要尊重憲法。
暫時處分小百科
暫時處分即凍結、暫停施行法律,聲請釋憲時可一併提出。
憲法訴訟法第43條規定,為避免憲法所保障的權利或公益遭受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憲法法庭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做暫時處分的裁定,且須經2/3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才可裁定暫時處分。
且為讓大法官有時間壓力,憲法訴訟法規定聲請案件裁定後逾6個月,暫時處分就會失去效力。
李俊俋說,他和監察院長陳菊都說過不只一次,支持三權分立、支持立法院修憲,因憲法規定修憲權在立法院。過去他提出修憲案時,國民黨根本不願意討論,就算有個別立委主張要廢考監,卻都沒提出修憲案。
李俊俋表示,依權力分立原則,調查權是在監察院,如果要破壞原來憲法設計,唯一途徑就是修憲,歡迎立法院提修憲、開修憲委員會,但不能用修法方式,把所有權力偷渡到立法院,「三權分立是否比五權分立好?是啊,這是我個人的理念」,但修憲前須尊重憲法規定。
媒體詢問,聲請釋憲是否有經監察院會討論。李俊俋說,6月初舉行全院談話會時,監察院長陳菊有把這件事拿出來討論,之後由副院長李鴻鈞召開的全院會議,也有討論相關修法會侵犯監察院哪些職權、若提釋憲要做哪些準備,都有充分討論。
李俊俋表示,當時會議結果是要朝聲請釋憲做準備,因此就開始找訴訟代理人、成立小組來討論內容。等法令生效後,小組會再討論並決定何時聲請釋憲,在正式聲請釋憲後,再送到監察院會討論。
李俊俋指出,監察院要提暫時處分,是因為一旦實施後,勢必影響監察權。例如「光電案」監察院已有8份調查報告出爐、2個調查中,如果立法院也查、監察院也查、司法機關也查,那行政機關如何自處、會不會形成混亂,光應付這3個院就沒完沒了。
李俊俋表示,最近在野黨說要查「超思雞蛋案」,但監察院去年10月就開始在查,如果立法院也要查的話,兩者界線在哪,恐造成行政機關困擾。所有權力都集中在一個機關裡,如同前監察院長張博雅所說,「如果權力都集中在立法院,那變憲政大怪獸」。
至於李俊俋擔任立委期間,曾連署國會聽證調查權相關提案,遭疑立場矛盾。李俊俋說,2015年立法院第8屆立委時,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成立修憲委員會,他是民進黨立委、也是民進黨團憲改小組召集人,就提修憲案要廢考監。
李俊俋表示,2015年若要廢考監,就要討論考監的憲法職權要往哪歸屬,所以才有2016年的國會改革討論,當時很多版本都是他自己寫的,再經過公聽會、學者與黨團的充分討論,發現如果國會擁有調查權,可能會跟監察院職權的界線劃分不清,當時就把這部分喊停。
李俊俋說,當時國會改革共20項完成17項,其中3項就包括國會調查權。釋字585號已說明,國會調查權是行使職權時的輔助性權力,且調查對象、範圍也有所限制,這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完全沒有顧慮到這問題,嚴重破壞權力分立原則。(編輯:林興盟)11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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