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通過高普考減列專業科目 113年起實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日電)考試院今天通過,高考三級考試83類科修正為列考4科專業科目、普通考試66類科修正為列考3科專業科目;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等增列第二試口試,從民國113年考試開始適用。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表示,院會今天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調整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
考試院說,高普考試是初任公務人員最主要的進用管道,高考三級考試除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外,其餘各類科應試專業科目都列考6科、普通考試列考4科,絕大多數考試類科採單一筆試,數十年來列考的專業科目變動幅度不高。
考試院表示,隨環境變遷、業務需求調整,學生的教育養成模式和學習工具不斷改變,應試專業科目數及其內涵的妥適性應與時俱進,適時調整以契合用人機關需求;因此這次修正高考三級考試以減列2科、普考減列1科為原則,但尊重用人機關意見,科目數保留適度彈性。
考試院指出,高考三級考試計115類科,其中公職專技人員14類科專業科目未修正,83類科修正為列考4科專業科目,13類科修正為列考5科專業科目,其餘5類科維持列考6科專業科目;普通考試計71類科,其中66類科修正為列考3科專業科目,其餘5類科維持列考4科專業科目。
另外,考試院說,為配合多元考試方式取才,及提升用人機關參與度的發展趨勢,在減少筆試應試負擔前提下,漸進改革調整考試方式,經與用人機關召開會議研商後,高考三級考試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類科及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高考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提高口試占分比重。
考試院表示,另考量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所屬飛行員執行空中勤務所特有的複雜度及危險性,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應考資格,修正提高飛行時數至250小時以上,以期考用配合,並強化選才效能。
考試院指出,為使應考人有所準備與因應,本案施行日期明定為113年1月1日。(編輯:蘇志宗)11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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