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豫平、張淯森以加菜金宴請軍眷遭判刑 蔡總統認過於嚴苛同意特赦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2日電)總統府今天表示,為落實罪刑相當的憲法原則,顧念國軍將士服務軍旅的貢獻,以符應國民正當法律感情,總統蔡英文依據憲法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前國軍少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使兩人罪刑的宣告均無效。
總統府上午發布新聞稿說明這項特赦令,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總統感念國軍官士兵保家衛國的貢獻,以及國軍眷屬的奉獻,考量本案情節的特殊性決定特赦,盼國人同胞支持恪盡職守的國軍。
張惇涵說,韓豫平、張淯森於104年分別任職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的參謀長、行政士,因違反國防部加菜金作業規定,以團體加菜金支付指揮官宴請下屬餐會的3名軍眷,費用共計新台幣2880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等罪刑。
兩人分別遭處4年6月、1年的有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案經最高法院於民國111年2月9日駁回上訴確定;韓豫平的退除給與另依法減半。檢察官後續以案件有疑,主動為被告的利益,另向法院聲請再審中。
張惇涵表示,韓豫平、張淯森所涉貪污等罪,依原確定判決所認定的事實,並非將公有財物挪為私用或將詐欺款項中飽私囊;餐會宴請3位民間人士皆為軍眷,以團體加菜金宴請,縱有行政作業的瑕疵,衡諸一般社會通念,無不合人情之處。
他進一步表示,以本件支用的金額甚微,量處刑度極重,致生罪責與處罰不相當,顯然過苛,難符國民正當法律感情。
張惇涵表示,蔡總統考量韓豫平、張淯森情節具特殊性,情輕法重,允堪憫恕。為平衡過苛刑責對其人身自由及退休權益的處罰,依赦免法第3條後段規定,均予以特赦,使其罪刑的宣告均為無效,以濟司法之窮,並彰顯政府重視國軍保家衛國的貢獻,以及保障軍眷安定生活的良意。
去年5月20日總統府發布新聞稿說明,特赦獵捕野生動物觸法的布農族原住民王光祿,為總統蔡英文任內首度特赦,此次為任內第二次特赦。(編輯:潘羿菁)1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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