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修法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納綠能、數位
2022/2/17 14:30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7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類別,新增訂綠能設施與數位建設,另也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及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
為優化民間投資參與公共建設環境,鼓勵民間企業投入公共建設興辦,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主持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院長蘇貞昌要求,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草案重點包含修正第3條,在既有公共建設類別中,新增訂包含創能、節能、儲能等綠能產業全生命週期相關產業必要設施,以及能源生產及其所需基礎設施的「綠能設施」;與以數位基盤、數位創新、數位治理及數位包容為4大主軸,包含5G行動通信基礎建設、偏鄉地區寬頻建設等的「數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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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也新增,公共建設經政策評估具必要性、優先性及迫切性,且確認依法辦理較政府自行興建、營運具效益者,主辦機關得於民間機構依法參與該公共建設營運期間,有償取得其公共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另外,為改善促參案提前終止契約情形,這次修法也增訂履約爭議調解機制,明定調解成立、不成立要件、不同意處理方式及調解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編輯:林興盟)1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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