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2選區立委補選 中選會:投票日將巡迴督導兼監察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7日電)台中市第2選區立委補選9日投票。中選會今天指出,補選選情緊繃,將派員巡迴督導兼監察,若發現投票所30公尺外,出現對投票民眾比手勢、講悄悄話等疑似拉票或固票者,將請檢警列為偵查重點對象。
第10屆立法委員台中市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以及無黨籍立委林昶佐罷免案9日投票。
中選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由於補選選情緊繃,為督促工作人員確實執行選務、防疫及監察事項,確保民眾投票權利,投票日當天將由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率隊坐鎮台中市選舉委員會,並由6名中選會委員偕同台中市選舉委員會委員及常任監察委員,分5組前往沙鹿、龍井、烏日、大肚及霧峰等各區投票所巡迴督導並執行監察職務。
至於,巡迴督導兼監察是否曾有往例,陳朝建回應中央社記者提問時表示,以往也有此類事例,例如2009年以前即有巡迴監察諸多事例;且中選會組織法第1條、第2條,以及公職選罷法第11條、第12條等各該條文,暨中選會委員執行監察職務手冊等,均有明確規定。
根據中選會資料,巡迴監察要項包含,投票當日各投票所監察員嚴守選務中立,不得擅離職守或有如監控民眾投票等其他違法行為;投票所內其他選務工作人員是否依法執勤維護所內秩序,並確保選民投票權益。
巡迴監察將注意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不得有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之情事,一經發現者,除依法循例會通知警衛人員予以勸導或制止外,也會予以蒐證並通知監察小組委員查辦處理。
巡迴監察將加強投開票所內或其附近有無競選或助選活動的巡查,如有拉票行徑、散發傳單,或是重新張貼、懸掛、豎立標語、旗幟等競助選活動;或是使用宣傳車輛或擴音器、穿著特定政黨或候選人的競選背心於投票所附近徘徊不去等情者,也會立刻通知監察小組委員及警衛人員進行蒐證並依法做後續裁罰。
最後,中選會指出,投票當日在投票所30公尺外逗留或徘佪不去,或不時對前來投票的民眾「比手勢」、「打躬作揖」或「講悄悄話」等疑似拉票或從事固票者,也會立即通知監察小組委員請檢警機關列為偵查重點對象,亦會協請檢警機關依刑法第142條及第147條等各項規定處理。
中選會表示,如於投票所30公尺外架設手機或攝影器材,另從事監控行為者,恐已涉嫌並構成妨害或擾亂投票罪的犯行,定會聯繫檢警機關予以偵辦。
中選會說,這次補選各選區每投票所均配置1名主任監察員及2名監察員,並有警方派駐的2名警衛人員與1名協勤民力,且台中市選委會選監小組委員也會於投票所附近加強巡迴監察,並與指定分區查察的檢察官隨時保持密切聯繫,維持選務秩序。(編輯:蘇志宗)1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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