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批調查局報告錯誤百出 涉有刻意袒護之嫌
(中央社記者余祥、陳俊華台北20日電)石木欽案爆出多名司法官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監察院今天表示,已收到司法院、法務部等調查報告,但經監委連夜比對,調查局調查報告錯誤百出,且認定前調查官秦台生無違失卻涉內線交易,相互矛盾,涉有刻意袒護之嫌。
石木欽案爆出多名司法官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法務部日前公布調查報告,11名檢察官、檢察長及9名調查人員將依情節行政議處或司法調查,與翁男相關4案將重啟調查。
調查報告指出,其中,曾任監委的前檢察長方萬富、檢察官曲鴻煜、前調查官秦台生與翁茂鍾案件有關,將移由檢察機關偵辦;與案件無關,但與翁茂鍾往來頻繁的前檢察長羅榮乾將移送監察院審查,進行司法懲戒。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召集人蔡崇義、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下午召開記者會。蔡崇義表示,監察院已經收到司法院、台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報告、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報告,但因高檢署的報告是密件,他們認為應先請法務部解密後,公諸於社會;行政院、內政部報告則還沒送過來,待相關資料補齊後,再一起檢視。
蔡崇義指出,昨天收到報告後,他們連夜把調查報告初步看過,但發現有些資料對不齊,但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要等2月19日開會後,以主查的監委王美玉、高涌誠的意見為主,並經委員會周密討論,再決定要續查或是立新案,監察院的立場是勿枉勿縱,一定會對民眾做交代。
監委肯定行政院、法務部願就「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偽造有價證券案」、「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怡安科技股份有限內線交易案」及「應華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炒股案」等4案重啟偵查,但經監委初步研析調查報告後,發現有幾項疑義。
王美玉、高涌誠表示,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報告是由政風室負責,但監察院初步研究後發現該調查報告錯誤百出,並就秦台生部分涉有曲意迴護之嫌。
王美玉、高涌誠說,與司法院長達155頁調查報告相較,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報告僅有24頁,調查過程極為簡略,且所有證據都沒有移送監察院備查。
王美玉指出,調查局調查報告研析意見無認定秦台生有違失情節,卻在調查結果認定有內線交易嫌疑情事,相互矛盾,且都沒有附有證據作為調查結果的佐證。
王美玉說,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報告也沒有調查90年怡安案,秦台生是否關說新竹縣調查站介入案情;對於秦台生以其姊購買聯亞股票及退休後任職翁茂鍾公司獨立董事等關聯性,都未調查。
王美玉指出,調查局報告還列了好幾項「依監察院報告所載」,包括王北齊於103年至107年間收受襯衫10件(逾5次)、楊師宏於96年至99年間收受襯衫6件(逾5次)、柯尊仁於95年至104年間收受襯衫23件(逾5次)、張濟平於98年至107年間收受襯衫21件(逾5次),但這些情節監察院調查報告從未記載過,法務部調查局顯然並未詳細研閱監察院的調查報告。
此外,王美玉、高涌誠說,司法院與法務部調查證據主要是以監察院前調查資料為依據,但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並未提供相關影本給各調查機關,僅利用109年9月30日一天時間,由司法院與法務部所屬調查機關至北檢閱卷。
王美玉、高涌誠說,台灣高等檢察署將檢察官調查報告加密,就該調查報告與司法院調查報告比較,「記載事項」涉及翁茂鍾記事本部分,都是簡要摘錄,沒有其他關係人姓名揭露,監察院無法了解事件概要與因果關係,呼籲高檢署解密報告。
另外,有關北檢103年度他字第6578號、106年度他字第267號偵查卷暨贓證物資料,目前沒有任何機關取得相關全卷資料影本,高涌誠說,可能考量到其中有些知名人物等,但這並非監察院監督的範疇,監察院主要還是以應該遵守公務人員倫理的人為主。
高涌誠說,監察院願意當壞人,但沒有這些資料連壞人都當不了,也許經過完整調查後還可以還給一些人清白。
蔡崇義表示,監察院會調查所有跟石木欽案件有關係的人,而非只是看誰收了幾件襯衫這麼簡單而已。(編輯:蘇志宗)110012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