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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稅負制修法三讀通過 財政部:有助打炒房

2020/12/30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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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30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對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恢復課稅,以減少避稅空間,並有助打炒房;財政部表示,將儘速訂定子法規,讓法案順利實施,於2022年5月報稅適用。

趕在年底前,財政部今年優先推動的「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修正今天三讀通過,待總統公布後,將如期於2021年元旦生效,2022年5月申報2021年所得時適用。

財政部說明,最低稅負制從2006年起開始施行,目的是對因享有租稅優惠、只需繳很少稅或可完全免稅的個人及公司,課徵基本稅負,促進租稅公平;舉例來說,現行個人有6大項目,如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等,金額超過一定門檻,就得申報或繳納最低稅負制。

財政部表示,此次修正,主要是把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的股票(簡稱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重新納入個人的課稅項目;回顧最低稅負制最初上路時,未上市櫃股票也是課稅項目之一,但2013年證所稅一度復徵,考量在需負擔證所稅狀態下,避稅空間不大,便從課稅項目刪除。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不過2016年證所稅已再度停徵,且至今都沒有復徵,基於租稅公平考量,未上市櫃股票應重新納入最低稅負制課稅項目,因此才啟動此次修法,避免未上市櫃公司大股東,把實質不動產交易或財產移轉行為,規劃、轉換為成未上市櫃股票交易形式,規避稅負。

2022年5月申報所得,將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以防堵透過未上市櫃公司股權移轉取得不動產,規避房產交易所得稅狀況。財政部指出,近期政府致力打炒房,此時將租稅規劃漏洞補起來,也可幫助遏止投機炒作房地產情形。

另一方面,為避免「殃及無辜」,放寬符合條件的高風險新創公司股票交易可排除適用,兼顧租稅公平及鼓勵創新。

至於高風險新創公司的定義,財政部表示,必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經過核定,且在交易時設立未滿5年才符合條件,更具體要件將於子法中規範,後續會儘速完成相關子法規,並請國稅局規劃未來稽徵作業,加強對外宣導。

資誠(PWC)會計師洪連盛則提醒,未上市櫃股票恢復課徵,將連帶影響家族控股公司、投資公司股東,使個人在公司股權架構調整時的稅負成本大增,建議要先盤點、評估潛在稅負衝擊,並記得善用最低稅負制每年新台幣670萬元免稅額度,分年買賣。(編輯:楊凱翔)1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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