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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單身勞工死亡遺屬年金充公 立委提案修法

2020/3/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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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7日電)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表示,為使勞保條例中,被保險人於死亡後,若無直系親屬可以請領遺屬年金,剩餘的年金給付差額將全數充公,這如同變相懲罰單身勞工,因此他將提案修法,讓勞工權益保證更加完備。

現行勞工保險條例第63條第1項條文規定,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時,除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喪葬津貼外,遺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受其扶養之孫子女或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者,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陳超明表示,倘若單身勞工過世後,因無符合規定之遺屬,將使遺屬年金遭致充公,但公教人員保險法並無此限制,導致同為社會保險,卻有不同待遇情形產生,勞工保險條例現行規定,等同懲罰單身者,忽略單身勞工存在之風險。

陳超明說,鑒於單身勞工日漸增加,勞工保險條例應採取較彈性做法,以符合國情,確保單身勞工權益,這次提案修法,主要是將現行勞工保險條例第63條第1項條文,規範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的對象中,刪除孫子女及兄弟姊妹須受扶養文字,另外增加單身勞工無符合規定的法定受益人,得於生前立遺囑指定的規定,盼藉此讓勞工權益保障更臻完備。

此外,鑑於現行社會型態改變國人普遍晚婚,導致被保險人死亡後,其遺屬可能已領有其他社會保險之年金,造成無法領取遺屬年金,也無法取得10個月的喪葬津貼,因此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蘇治芬、黃國書、何志偉提出「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及第63條之條文修正草案」解決此問題,落實照顧遺屬不予差別對待,一次發給10個月。(編輯:張均懋)10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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