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建議 總統公職選罷法應減少歧異或合併立法
2019/1/27 11:50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7日電)下屆總統與立委選舉是否合併舉行,引發討論,立法院法制局研究報告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應減少歧異或研議合併立法 ;並建議研議採行不在籍投票。
法制局表示,因簡併選舉一直為近年來選舉政策所採行的方向,對於歷次合併選舉缺失,中選會程序上可再徵詢各界意見,以提出改革意見,並研議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兩者規定整合一致,或逕合併立法以減少爭議。
法制局指出,為降低選舉成本,應研議採行不在籍投票制度 。為擴大參政權,節省社會成本,各界迭有應採行不在籍投票的提議。不在籍投票制度,是對於因故未能於投票日親自至投票所投票之人提供投票方式,其在許多民主國家採行多年,故民主國家大都將此投票制度當作政府應提供予選民的基本服務。
法制局表示,投票方式包括有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特別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投票證投票、網路電子投票等。應如何選擇適合的不在籍投票方式,尤其實施初期應如何實行以適合國情,哪些情形可適用不在籍投票,實應積極研議採行,以有助減輕選務行政成本。
法制局建議,選舉頻繁,政治動員可能過度,易導致社會衝突,投票日放假亦可能影響公司企業人力運用。為節省相關成本,選舉或補選時程應與相關行政部會協調,並適度調查輿情,應儘量選擇相同日期進行選舉或補選。
法制局表示,實務上該投票日應避開考試院、教育部舉辦的重要考試日期或我國傳統節慶日期,而將不利影響降至最低。(編輯:蘇志宗)10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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