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內政部訂新法 民選地方首長退撫改離職儲金制

2018/12/27 19:3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27日電)內政部今天部務會報通過「民選地方行政首長退職撫卹條例」草案,107年12月25日後就任的民選首長,其退職撫卹將由現行「確定給付制」改為「離職儲金制」。

內政部表示,此草案是行政院從89年起推動立法迄今,但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而未能完成立法,這次草案主要是參考「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並針對民選首長特殊性作相關規範。

內政部指出,草案明定,民選首長退撫給與採「離職儲金制」,也就是從由政府負擔全額退職金,改為由民選首長與服務機關共同提撥儲金,按其在職薪給總額12%的費率,每月由民選首長和服務機關分別撥付35%及65%至專戶,退職或在職死亡時,由民選首長或其遺族請領離職儲金本息。

此外,配合107年民選地方行政首長當選人的就職日,明定此條例施行日期為107年12月25日。

內政部指出,未來立法通過後,所有民選地方行政首長退職及撫卹事項將有一致性規範,現行相關退職撫卹辦法將停止適用。(編輯:林興盟)10712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