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錫山涉收賄罪 監察院通過彈劾
2018/12/24 15:45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24日電)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被控在任職期間,涉收受賄賂、財產來源不明等罪,監察院認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今天以9票全數同意通過彈劾。
林錫山主導立法院多起資訊系統標案,高院二審認定林錫山收賄新台幣2800萬元,另有2億4078萬餘元不明財產,依職務上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處15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監察院今天通過彈劾林錫山,彈劾案由為,林錫山在任職期間,假借權利,收受賄賂,以圖本身的利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罪,且未依法據實申報財產,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編輯:張均懋)10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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