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蕭曉玲解聘案程序違法 北市府應重啟調查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5日電)監察委員王美玉今天說,2008年的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解聘案調查過程違法,涉及隱匿及偽造文書,台北市府應重啟調查,主動將相關人員移送法辦,還給蕭曉玲公道。
蕭曉玲在2008年被中山國中以「教學不力」、「行為不檢」為由解聘,她多次提起行政訴訟,皆遭駁回;監察院在2013年糾正中山國中、教育局,認定解聘過程有重大瑕疵。
台北市長柯文哲2014年上任後,曾多次指此案為「國家暴力」,並於2016年宣布撤銷蕭曉玲解聘處分,台北市教育局也表示將協調安置復職,並補發9年本薪,但今年2月教育局評議委員會決議,維持原解聘決定。
王美玉上午召開「監察院要求還給蕭曉玲一個公道」記者會時表示,當年中山國中在北市教育局主導下,對蕭曉玲的調查程序違法,校方成立調查小組、召開教評會等,都不符合程序正義。
王美玉指出,中山國中調查小組涉嫌偽造文書,多位被列名小組成員的人,竟表示不知自己是小組成員,也沒有參與調查或出席調查小組會議,且調查小組會議紀錄記載6人出席,但每次都只有相同的4名成員簽名。
王美玉表示,調查小組跳過不適任教師的「察覺期」,直接進入不適任老師的「輔導期」,再回過頭去找不適任的證據,並對蕭隱匿調查結果,未依法於10日內通知,導致蕭無從辯解,被直接記過,2天後就解聘。
王美玉說,蕭曉玲曾向北市府提出申訴、教育部再申訴,並相繼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全部被駁回,這些行政救濟程序對於調查小組的違法視若無睹。
她說,今年2月北市府重開審議會,竟又確認對蕭曉玲的解聘有效,這是北市府的嚴重疏失,沒有去了解調查小組的嚴重瑕疵、程序草率。王美玉要求台北市政府重啟調查,檢討改進,並對偽造文書一事,將相關人員移送法辦。(編輯:陸倩瑤)10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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