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事件 教部:妨害公務無法撤告
2015/9/23 18:15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3日電)教育部今天說,723學生抗議事件,侵入他人建築及毀損罪已向台北地檢署撤告;但群眾涉及妨害公務部分,因屬公訴罪,為檢察官的權責,教育部無法撤告。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明天邀請教育部長吳思華、警政署長陳國恩就「723反黑箱課綱陳抗事件處理不當之檢討」、「12年國教課程研修」等議題進行專案報告,報告已送抵立法院。
針對723學生抗爭事件,教育部報告指出,提告33人包含學生、記者及民眾,遭警方以現行犯逮捕,教育部依法提告。但尊重新聞採訪自由,若記者無犯意連結的事實,即予撤告。
教育部進一步說,後來考量學生尚在學習階段,給予自新機會,8月10日就侵入他人建築及毀損2項屬於告訴乃論罪向台北地檢署撤回對33名侵入者(含學生、民眾、記者)的告訴。
但群眾涉及妨害公務部分,教育部表示,因屬公訴罪,為檢察官的權責,教育部無法撤告。
教育部說,依立法院8月4日黨團協商結果,立即啟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進行課綱檢討機制,希望未來社會大眾都能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參與活動,表達意見,尋求共識,以解決課綱爭議。
另外,教育部表示,預計104年底提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送教育部審議通過後發布。
教育部表示對學生已經撤告,不過學生陳柏瑜、彭宬下午在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其邁、尤美女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兩人接獲地檢署傳票,明天將前往地檢署應訊,總計有6人收到傳票明天將出庭應訊。
同時,學生也提出兩點訴求,訂定課綱改革相關專法及程序法制化、暫緩十二年國教領域課程綱要的實施。
陳其邁表示,應回歸課綱訂定基本原則,由下而上的民主原則、公開透明的機制做決定,才能讓社會不同意見都能表達。10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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