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批大同染整未顧及勞工權益 勞動部:協助調解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6日電)勞團今天至勞動部前抗議,大同染整公司申請大量解僱,卻未顧及廠內勞工及移工權益。勞動部回應,公司與工會訂於9月20日第二次調解,勞動部及桃市勞工局將會協助雙方,盼達成共識。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大同染整(股)公司企業工會今天到勞動部門口抗議,指出大同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在未歸還積欠工資之前,就宣布將於10月29日關廠,罔顧中高齡台灣勞工和移工的權益。
桃產總指出,大同染整公司長年違反勞動法令,如積欠加班費和特休未休工資,甚至在未經勞工同意下,片面實施無薪假並且扣薪,在廠內來自3個不同國家的勞工團結起來組織工會後,大同染整公司竟宣布關廠。
桃產總進一步提到,根據大同染整公司提出的大量解僱計畫書,唯一的附件資料是宣布關廠的公告,而且在解僱人數中只納入本國籍勞工81人,完全沒有包含移工人數。
勞動部表示,本案發生後,已持續與桃園勞工局保持聯繫,勞工局表示工會會員目前多為移工,勞資雙方於9月12日調解時,已針對未納入大量解僱計劃書計算的移工部分進行討論,公司並已同意移工與本勞一同協商權益處理。
勞動部指出,公司與工會目前已訂於9月20日第二次調解,期盼能達成協議,桃市勞工局也將會協助勞資雙方透過協商達成共識;本案如有遭積欠工資或資遣費勞工,可向勞動部申請法律扶助,透過訴訟保障勞動相關權益。
有關大解法排除定期契約移工計入,勞動部說明,主要為考量移工為補充性質且契約屆期或中斷就服法設有轉換雇主相關機制,對其工作權有其他保障方式,至於實際上有轉換困難或要求協助提供工作機會,勞動部均會予以協助。
勞動部最後呼籲公司除應依法給予離退員工相關給付外,應本著體恤勞工多年貢獻,積極與工會研商從優的給付條件,同時協助有意繼續工作的勞工轉業至關係企業或它公司,讓爭議儘速落幕。(編輯:李亨山)1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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