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擬調升至20.9萬元 明年報稅逾200萬戶有望省稅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6日電)明年綜所稅申報,減稅利多齊發。根據初步試算,納保法保障不可課稅的「每人基本生活費用」擬調升至新台幣20.9萬元,受惠戶數粗估超過200萬戶;同時,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與特別扣除額等也將調高,意味民眾可免稅或扣除課稅的金額提高。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2017年底上路,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簡稱基本生活費)課稅,標準是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計算。
根據主計總處今天公布的「國民所得統計及國內經濟情勢展望」新聞稿,2023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4.9萬元。
以此設算,2024年每人基本生活費用,粗估至少調升至20.9萬元,比前一年度的20.2萬元,再增加7000元,將於2025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適用。
按過往經驗,當基本生活費調升,大致將有超過200萬申報戶受惠。
財政部強調,依法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只要調高,基本生活費金額就會相應調整,但調整後的具體金額以及受惠戶數,仍須再精算,以年底正式公告為準。
同時,由於物價漲幅達到調整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與特別扣除額等門檻,民眾明年5月申報今年所得時,免稅額將調高5000元、至9.7萬元;標準扣除額調高7000元、至13.1萬元,有配偶者則是調升至26.2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調高1.1萬元、至21.8萬元,意味民眾可免稅或扣除課稅的金額提高。
為計算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在綜所稅計算時,是否有被保障,財政部有一套對應公式,如果對應公式中的免稅額、扣除額合計數,低於「20.9萬元X申報戶內人數」金額,就可在報稅時,增加減除差額,以完整保障納稅人權益。
所謂對應公式,則為「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減稅利多引擎同步驅動之下,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舉例,以育有2名就讀大學子女的雙薪4口之家來說,若綜合所得總額140萬元(利息所得1萬元),報稅時,除免稅額38.8萬元(9.7萬元X4)、標準扣除額26.2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43.6萬元(21.8萬元X2)、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5萬元(2.5萬元X2)、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1萬元,可再扣除基本生活費差額12.6萬元。
楊建華表示,以稅率5%初估,此家庭可因納保法保障基本生活費不可課稅的制度,省稅6300元。(編輯:楊蘭軒)11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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