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災損記得拍照存證 稅捐減免申請條件步驟一次看
2024/7/25 17:37(7/29 20:43 更新)
(中央社網站)颱風凱米風雨驚人,全台各地陸續傳出災情。如果你有房屋受損、財產受損、車輛泡水報廢等財物損失,別忘了申報減稅,總共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9種稅目可能得以減免。哪些項目可以減免、最晚什麼時候要申請、要準備哪些資料?中央社整理相關規範帶您了解。
減免稅目
財政部表示,災害損失可以減免的9大稅目包含: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娛樂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
一般民眾若因家中淹水,造成家電、藏書等財物受損,若損失金額在新台幣30萬元以下,可自行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由國稅局書面審核,明年申報綜所稅時即可減免。如果損失金額高於30萬元,需由國稅局派員實地勘察。
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500萬元以下者、受損標的物有保險,或可提供會計師簽證報告者(不論金額多寡),也是國稅局書面審核即可。
申請步驟
1.拍照存證:先拍照存證,後清理現場。
2.檢附文件: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受災財物照片、原始取得憑證、維修估價單、受損財物修復取得發票或收據等)。
3.申請減免:在規定時限內線上申請,或持申請書表郵寄或臨櫃至受理機關。
若民眾對於稅捐減免規定或申報方式有疑問,可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編輯:黑立安)11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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