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國中生墜樓案未依法懲處違失教師 監院糾正宜蘭縣府

2024/6/29 10:5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29日電)宜蘭羅東國中曾發生學生校外墜樓案,監委今天指出,學校涉有校園安全、師長不當管教等違失,且宜蘭縣政府未依法懲處違失師長,監察院通過糾正宜蘭縣政府,並促請教育部、衛福部積極建置自殺防治配套。

監委田秋堇、紀惠容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民國109年11月羅東國中發生學生於校外墜樓事件,經啟動調查後,陸續發現該校確有維護校園安全、師長涉不當管教等違失,且宜蘭縣政府未依法懲處違失師長等情形。

監委指出,監察院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於13日通過田秋堇、紀惠容的調查報告,針對宜蘭縣政府未確實懲處違失二師、督導羅東國中未盡周延等情形,糾正宜蘭縣政府,並函請相關單位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因學校監視錄影畫面留存有限,難以確定學生離校時間,且學校雖設有監視設備,但對校園安全維護並未發揮實益,更因該名學生過去較其他同學有更多缺課情形,導致教師未能確實掌握學生到校動態。

另查,羅東國中於事發前曾協助學生進行自殺通報,卻未進行校安通報,宜蘭縣政府亦無重複檢核,而學校教授該名學生地球科學科目的教師經調查涉有不當管教學生,凸顯羅東國中因本案衍生多項管理疏漏,而縣政府督導不周亦屬有責。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監委指出,雖然教育部歷年均分送各種自殺防治教材至各教育單位,去年更彙編「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防治手冊」、「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手冊」內容豐富、具體實用,已分送各校。但各校是否協助教師充分吸收,教育部應妥適追蹤,並運用教育宣導管道,督導各校協助教師確實瞭解運用。

監委表示,青少年自殺死亡成因複雜,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應建置更為審慎完整配套措施,加速積極整合資源,並協助各地方政府建制青少年自殺防治網絡。(編輯:郭無患)11306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