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虐童案 衛福部點出雙北市及兒盟4關鍵斷點
寄養、出養、收養的差別
寄養:當孩子的原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生父母因嚴重疏忽或虐待等因素暫時不適宜教養子女,將孩子暫時安置在政府核可的寄養家庭中,等原生家庭問題解決或改善,孩子就能重回原來的家庭。
出養:永久性地將孩子帶離原生家庭,並透過法律程序轉移生父母的親權,生父母對孩子的權利義務將完全停止。
收養:透過法律程序讓沒有直系血緣關係的雙方建立親子關係,讓失依的孩子找到合適的父母。收養關係一旦成立,養子女和養父母以及養父母親屬間的關係,和親生子女相同;養子女與原生家庭一切權利義務,包括監護權、繼承權、撫養權等均停止。
資料來源: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司法院
劉姓保母去年9月接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一歲男童,涉嫌與妹妹凌虐男童致死。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間以劉姓保母涉嫌虐童致死等罪聲押禁見獲准,2月間另約談劉女妹妹到案,聲押獲准;另外,此案兒福聯盟陳姓女社工日前在訊後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
衛福部今天在行政院會報告「出養童受虐事件辦理情形及策進作為」,除點出此案4關鍵斷點,也預計透過實務面、制度面及法制面強化社安網。報告指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樹鶯社福中心開案服務,著重家庭經濟議題,未對案童出養必要性評估,且此案至今尚未結案,卻在去年8月底後就無訪視案童的紀錄,也未針對兒盟在去年10月24日回報第2次訪視情形做出紀錄或作為,上述為此案斷點一。
斷點2,衛福部說,兒盟未依兒少最佳利益、依附關係、案家需求安置於保母等因素,改交付兒盟合作的保母照顧,且3次訪視期間發現有異狀,卻缺乏兒少保護辨識及敏感度,未有實質積極作為,亦未見督導機制。
斷點3,衛福部表示,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居托中心在兒盟訪視隔日執行新收托訪視,卻未發現案童頭部瘀青;斷點4則是台北市、新北市及兒盟各自服務,未有橫向聯繫及資訊流通。
衛福部指出,未來相關改善措施包含研商機構社工訪視頻率、強化保母督導管理機制、應由地方政府評估出養必要性及安排出養前的安置照顧服務、研商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強化保母全日托監督機制,以及出養兒少適用委託安置流程,相關經費由地方政府支應,如有不足,中央予以協助等。
除此之外,衛福部也將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整合兒少保護與脆弱家庭通報機制,落實分級分類派案,儘速提供訪視、評估與服務;強化地方政府在收出養服務流程的權責與角色,對收養家庭提供支持服務,並強化兒少安置服務資源管理;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強化托育服務機構的管理、不當對待案件的處理機制、負責人及托育人員消極資格審查,及提高違法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的處罰強度。
衛福部次長李麗芬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兒童托育專法草案已經在去年10月完成預告,近期會與地方政府、專家、學者、團體等做最後確認;至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則是民國111年起就啟動全文修正,後續將依程序預告及舉行公聽會,預計下個會期報院處理。
至於社安網人力部分,李麗芬說,社安網計畫一直到114年,中央都有補貼地方政府,每年針對不同專業人力補助地方縣市人事費用,最多補貼9成,截至去年底,地方縣市的人力進用率都有達到87%;而政府欲增加訪視頻率引發社工不滿,李麗芬解釋,訪視頻率增加未必是全年性,也未必增加原本社工負擔,而是盼與幼兒專責醫師合作,多方協力。
另外,此案台北市未召開「重大兒虐防治會議」一度也引發關注,李麗芬則說,經瞭解後發現,此案牽涉保護系統的責任、保母業務單位,以及收養機制,而這3個系統無論在中央、地方都屬不同科別處理,因此未來將應以個案為中心,而非事件發生場域做界定。(編輯:蘇志宗)11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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