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藥價4月調降如何避免缺藥 健保署規劃試辦全國統一採購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7日電)健保署長石崇良今天表示,健保藥價調降將如期在4月上路,面對近期缺藥潮,將啟動藥品支出目標檢討、規劃建立風險管控機制及規劃全國統一採購試辦計畫,以中期3支箭防缺藥。
112年度藥價調整將於4月1日生效,110及111年合併調整金額為新台幣81.8億元,影響藥品逾6000項。今年首度新增3原則以避免影響藥品供應意願,第1是已低於基本價藥品不調整;第2是調整後藥價低於基本價者最多調整至基本價;第3則是已向食藥署通報經評估確認短缺藥品不調整。
近期台灣缺藥問題備受關注,衛福部今天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石崇良表示,健保藥價調整是依法執行,將按照既定行程辦理,4月生效;新藥價調整公告後,如不敷成本,廠商可在公告後2週內檢具成本資料,向健保署申請重新核定,健保署核定新藥價前,暫不調整。
石崇良說,健保現行有5大缺藥因應機制,第1是「單一處理窗口」,專人協助處理購藥問題,並與食藥署聯繫,將相關資訊置於健保署網站;第2為「即時掌握缺藥資訊」,食藥署函知藥品短缺訊息,透過健保虛擬專用網路(VPN)通知健保特約院所。
第3是「跨單位合作機制」,因缺藥需專案進口或製造藥品,健保署配合優先核價,儘速生效;第4為「不敷成本藥價調整機制」,不敷成本的藥品,可依特殊藥品提高藥價方式重核藥價;第5則是「替代藥品仍可申報費用」,如不是不可替代,得以相同價格或低於原處方藥物價格藥品替代。
針對缺藥,健保提出短、中、長期未來精進作為,石崇良說,短期作為將提供指示藥品的價格保護,考量指示藥品的必要性、可替代性及價格合理性,給予藥品價格保護,針對缺藥品項進行藥價檢討;長期持續和各界溝通,全面檢討健保藥價政策,對於必要性藥品給予適當價格保護機制。
中期規劃有3項,分別為「啟動藥品支出目標檢討」、「規劃建立風險管控機制」及「規劃全國統一採購試辦計畫」,石崇良說,持續與各界溝通,必要時修改相關辦法,對於市場寡占或供應有限且有臨床需求的藥品,分散風險或是給予適當價格保護機制,全力配合衛福部缺藥中心。
另外,衛福部次長王必勝說,因為缺藥樣態愈來愈多元,需要跨署、跨部會合作,除了健保藥價相關精進,將建立常設防缺藥處理中心,加速處理缺藥事件,將採專人專責及跨部門合作,研擬防缺藥政策以提前預防藥品短缺,早期發現缺藥事件。(編輯:張雅淨)11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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