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保障「地板價」 將採浮動制適時檢討【專訪】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陳婕翎台北24日電)健保藥預算今天將公告,健保署長石崇良接受中央社專訪表示,藥品保障「地板價」將採浮動制,除考慮不同藥品劑型、製程,也納入物價、人工、原物料等因素,適時檢討。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自民國102年起試辦全民健康保險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DET)方案,預設每年藥費支出目標值,讓藥費維持於穩定及合理範圍,在總額支付制度下,有效管控藥費支出。
石崇良指出,DET已執行10年,需要檢討的部分之一,是到底哪些藥要參加DET調整;目前不需要參加DET的藥品,包括專利剛過期5年內,罕病、C肝、愛滋病、血友病這4類特殊用藥,第1級、第2級管制藥品,以及蛇毒、血清。
再者就是計算方式。石崇良表示,因為在計算時會設定不予調整比率(R-zone),加上15%的管銷費用,這是一個大的遊戲規則。
還有就是屬於要保護的藥品,例如基本用藥、容易短缺藥品,其中又以兒童用藥影響最大。石崇良說,兒童用藥的處境與罕病用藥類似,因用量少,但藥品每批次產製的數量固定,隨少子化問題嚴重,一定會有價差在,即便設定地板價予以保障,仍無法反應在成本上,是否特殊處理如統一採購,都在討論中。
依據「藥費支出目標制」,健保署每年都會調整健保藥預算,112年度藥價調整預計今天公告,4月1日生效,110年及111年合併調整金額為新台幣81.8億元,影響藥品逾6000項。
這次藥價調整作業,石崇良強調保障藥品「地板價」,並衡量通膨,而地板價是根據不同藥品劑型考慮。他以瓶裝藥水為例說明,不管內容物為何,基本就有瓶子、瓶蓋的成本,與錠狀、膠囊的成本不同,因此地板價主要是依製程、劑型去訂定。
石崇良直言,總不可能光瓶子、瓶蓋要價0.5元,卻只給低於0.5元的價格,「若真如此,哪還有廠商要做?」既然醫療產業也是在大環境中,就會受到物價、人工、原物料等因素影響,適時檢討地板價是必要的。(編輯:陳政偉)11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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