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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團反2歲幼兒入混齡班 教部:持續聽取各界意見

2022/6/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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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6日電)全教總今天表示,2歲幼兒的身心發展不同於3歲以上,反對讓2歲學齡幼兒混齡到3至4歲班級。教育部回應,將持續聽取各界意見,作為修法參考。

教育部日前預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正草案,考量幼兒接受教保服務的權益及家長送托的需求,明定教保服務機構未設置2歲至未滿3歲幼兒的班級(2歲專班),或2歲專班已無招生餘額,而招收3歲以上至未滿4歲幼兒班級尚有餘額者,得招收未滿3歲,而於當學年度當月滿3歲的幼兒。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發布新聞稿指出,教育部於端午連假前,突襲式預告修訂「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草案,擬將2歲學齡幼兒混齡到3至4歲班級,預告修訂日期僅7天。

全教總提到,學籍界線是教育政策與資源分配的重要標準,更是衡量學童生心理發展狀態的依據;2歲幼兒的身心發展與相關設備法規均不同3歲以上,因此規劃為不同學籍。

針對教育部預告修正的內容,全教總認為,純粹因設立2歲專班量能不足,無法滿足社會需求,所以要讓2歲幼兒混齡,而非基於兒童發展最佳利益修訂,此舉已損及教育學籍設立的根本意義,甚至損害幼童權益,呼籲教育部即刻踩煞車。

教育部晚間透過文字回應,有關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正草案,已於今年5月6日邀集地方政府、教師、教保、家長等相關團體徵詢意見,並於6月2日起進行草案預告,將持續聽取各界意見,作為修法的參考。

教育部表示,配合行政院少子女化政策計畫,以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為施政主軸,民國106至110年累計已增加2155班,並將提前於111年達到3000班目標;其中2歲專班增加477班,增加逾7000個就學機會,111年預估可再增設2歲專班約280班,並持續鼓勵地方政府增設2歲專班。(編輯:管中維)11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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