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未檢驗就出貨 60瓶勤發醫用液態氧氣11/3前回收

2021/10/15 17:4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江慧珺台北15日電)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布,民眾檢舉「勤發醫用液態氧氣」未經檢驗就出貨給南部醫療院所,共60瓶問題醫用氧氣將於11月3日前回收;業者涉違反藥事法,可開罰新台幣3萬至200萬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布最新產品回收訊息,勤發特殊氣體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勤發醫用液態氧氣」,未經檢驗就放行,無法確認品質,須於11月3日前回收。

食藥署品質監督管理組科長傅淑卿接受媒體電話聯訪表示,勤發特殊氣體股份有限公司位於屏東縣,上月接獲民眾檢舉,食藥署於10月上旬派員機動查核,現場發現有30批、共60瓶醫用氧氣產品已出貨,卻無檢驗紀錄。

傅淑卿說,醫用氧氣須經醫師處方才能使用,大多出貨送往醫療院所,透過系統可由液態轉變成氣態,提供低血氧的病患氧氣。

傅淑卿表示,依規定醫用氧氣須經檢驗才能出貨,若未經檢驗,氧氣純度可能不足,或甚至填充錯氣體。而本次問題醫用氧氣估計大多提供給南部醫療院所,但實際受影響的院所仍待業者回收報告才能得知。

傅淑卿說,因業者已涉違反藥事法,依規定可開罰3萬至200萬元,目前已要求業者即起暫停生產此產品,並繳交回收與改善報告,至於業者是否涉及刑責,則由屏東縣衛生局進一步調查釐清。(編輯:張芷瑄)110101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