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審會:台商赴中投資獲准 可在人力銀行徵才
2021/5/5 19:59(5/5 20:27 更新)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曾智怡台北5日電)經濟部投審會今天表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4 條規定,必須經過許可才能在台刊登勞務廣告,也就是說,經過投審會核准到中國投資的台商,可在人力銀行刊登徵才廣告。
勞動部近日發函給各人力銀行,禁止協助廣告招募或仲介人員前往中國就業,並於今天邀請人力銀行、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開會研擬裁罰樣態及基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也受邀。
投審會舉台積電在中國南京設晶圓廠為例,當初台積電通過審查後到中國設廠,如果有開缺,就能在人力銀行上刊登。
針對日前勞動部明文規定「不得刊登大陸職缺」一案,1111人力銀行副董事長劉美葵表示,有近3千筆的職缺已經下架,對於受影響的求職者,1111會協助他們在台灣找到同等條件或更優質的工作機會。
至於徵才企業,1111目前採取「中國地區選項皆暫時下架不給填選」、「中國地區相關職缺不可新增或開啟」,全力配合政府將人才留在台灣,並同步彙整企業意見交由相關政府單位,以作為後續制訂法令細則參考。(編輯:黃國倫)11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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