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貼不該依出勤比例 中華郵政:若合理將補發
2020/8/20 15:47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0日電)法院日前判定中華郵政規定請休假超過6天各類津貼依出勤日比例發放並不合理,中華郵政須賠償提告郵差相關津貼。中華郵政今天表示,會全面研究判決理由,如果合理將會全面補發。
中華郵政公司規定,內勤窗口除了本薪,每月還有全勤獎金和銀管津貼。外勤郵務士除了本薪,則有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等4項津貼,若每月扣除休息日和例假等周休二日、國定假日及婚、喪假以外,若額外加休或請假在5天內,則按照全月應發津貼金額發放,若額外休假或請假共超過6天(含)以上,則是按照實際出勤日數計發,另獎金和津貼不納入特休未休結算工資。
郵差王耀慶認為中華郵政的這種算法並不合理,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他舉例,若一個月多請休6天,加上原本週休二日的8天,總計一個月出勤16天,休14天,而中華郵政的加給津貼算法是用30天除以16天計算,導致連週休二日的8天加給也被扣減。
法院審理後在日前判決出爐,認為中華郵政公司應給付工資項目包括本薪、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等,認定前揭工資項目都為提供勞務對價,中華郵政須賠償少給付津貼。
另外,王耀慶也提出特休假換算工資部分,應該計算加給津貼訴訟,法院日前也判決王耀慶勝訴,中華郵政須判賠。
由於王耀慶勝訴,台灣郵政產業工會也將依此提起集體訴訟,要向中華郵政討回短少的津貼。
對此,中華郵政副總郭純陽說,後續會針對法院判決的理由去進行研究,如果說對其他同仁也適用的話,將就會對其他同仁也全面開放,也會加以補發遭扣除的津貼。
他指出,不過目前還在研究相關的法律見解當中,確定的話會盡快補發相關津貼。(編輯:陳政偉)1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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