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深澳電廠 海委會:應完整生態調查
2018/5/23 14:44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3日電)深澳電廠環評通過,各界爭議仍不斷。面對立委今天提出相關質詢,海洋委員會主委黃煌煇表示,此案應該要有完整的生態調查資料,且台電應針對有問題處克服、改善。
環保署環評大會9日確認通過深澳電廠案的附帶決議,在決議時一併要求台電公司必須在深澳灣設置2防坡堤前,針對海洋生態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再送環保署審查;台電表示,將在明年底前努力如期完成報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進行海委會業務概況報告及備質詢。國民黨籍立委黃昭順指出,關於深澳電廠環差案,各界要求需進行海洋環境調查,由於海委會工作包括海洋保育和海洋生態保護等領域,詢問深澳電廠是否會造成海洋生態保護疑慮。
同黨籍立委吳志揚也提到,海委會主責海洋保護區相關設立規定,直問桃園大潭藻礁生態是否符合設立要件,以及是否會請學者啟動相關研究。
黃煌煇答詢表示,深澳電廠環差案的海洋環境調查是應該做,並說自己以前負責彰濱工業區和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就耗費25年進行,光環境調查就花10年、資料收集就耗費7年,此案應請公正的學術單位進行審視是否適當。
針對將給環保署相關建議,黃煌煇會中受訪也說,此案應該要有完整的生態調查資料,面對外界質疑處也要進行補足。
黃煌煇提到,若考慮電力供應問題,可做附帶條件,責成台電針對不足處進行改善,並舉檢視海域調查資料為例,這包括生態和環境調查,若外界有質疑就要列為重點項目,有問題處就改善,工程技術可克服者就要花錢克服,否則「又想吃好吃又不想花錢,就是講笑話」。
至於桃園大潭藻礁部分,黃煌煇認為,以範圍和屬性來看應屬保育類,但範圍、格局還不到要設海洋保護區,後續會請學者啟動相關研究及討論。(編輯:李亨山)10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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