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地富遊樂區通過環評 環團籲速修環評法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2日電)環保署今天決議通過台東滿地富遊樂區變更內容對照表,環保團體表示,滿地富個案凸顯環評法、海岸法等諸多制度面問題,呼籲應速修環差審查標準及老舊環評個案的退場機制。
滿地富遊樂區開發計畫在民國91年通過環評,雖然已經過10幾年,但開發案並不受環評法規定取得開發許可三年未實施開發行為應提環差報告的規定,只需進行變更內容對照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決議通過此案。
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今天發新聞稿指出,「滿地富」個案凸顯了環評法、海岸法及觀光政策環評、興辦事業計畫審查流程等諸多制度面的問題,也顯示東海岸如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黃金海等老舊海岸開發案的隱憂。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環評法規定取得開發許可後逾三年未動工,須提出環差分析及對策報告,但三年未動工的時間起算點是從觀光局核發開發許可起算,滿地富從民國93年做完水保工程後至今超過13年未動工,期間的生態、環境與社會經濟已有變化,「今非昔比」卻無法可管。
地球公民基金會說,透過內政部營建署的「海岸地區管理資訊網」圖層套疊可發現,開發基地位於即將公告的重要海岸景觀區特定區位,且開發基地離海只有芝田路一路之隔,颱風時海浪甚至會打上芝田路,如此緊鄰海岸、開發面積高達10.49公頃面積的開發案,竟因在民國91年取得環評通過後,就如同取得尚方寶劍,對於後續法令的修訂和環境評估都可以閃身而過。
地球公民基金會呼籲,環評法應儘速修法、修訂環差審查標準及老舊環評個案的退場機制,環境影響評估也應納入海岸法思維,海岸開發案應由海審會針對開發區位做先期把關,位於特定區位尚未公告的開發案應全部暫緩動工。
此外,地球公民基金會也要求,觀光局的觀光政策環評應儘速展開、通盤檢討國內觀光資源及開發案的失衡問題,擬定上位觀光政策並修正現行「興辦事業審查」流程,在現行法令尚未全數修訂到位前,行政院也應設立專案小組積極處理東海岸開發案的沉痾。(編輯:李亨山)10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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