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BOT案 故宮駁不實指控
2017/5/4 20:24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4日電)國立故宮博物院今天表示,南院BOT案為50年合約,絕不能因求快而向劣質內容妥協。故宮對BOT案執行單位樺璽公司的不實指控深表遺憾,將與律師研究是否提出妨害名譽訴訟。
故宮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故宮與樺鼎公司(後成立特許企業「樺璽公司」)民國104年8月17日簽訂南院BOT案合約,此計畫總經費超過新台幣50億元,合約存續時間50年,為行政院重大公共工程計畫,也是台灣近期最大文教設施BOT案。
故宮說,近日樺璽公司一再提供惡意、不實訊息給媒體,破壞雙方應有合作互信基礎,深表遺憾,將持續以政府及人民最大利益為前提,從嚴執行此項BOT案。
故宮表示,樺璽公司主動自提變更投資執行計畫書,變更幅度甚鉅,故宮須從嚴審查。樺璽公司請求故宮同意地上權設定負擔,故宮將依法依約適時同意,2月7日同意地上權設定負擔是樺璽公司提供不實訊息。
故宮說,為深入了解促參案規定,副院長李靜慧協同工作人員拜會財政部促參司及土地銀行,一切公開透明。期盼樺璽公司儘速遵照歷次投資執行計畫書會議審查委員意見,尤其是此案核心「文創體驗規畫」部分,務實投入心力充實計畫內容。
故宮表示,針對4月28日時報周刊、5月2日中國時報及工商時報報導樺璽公司監察人曾金池不實指控,已正式發函要求解釋,也將與律師研究是否進一步提出妨害名譽訴訟以捍衛故宮名譽。10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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